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琼教思政〔2026〕21号)要求,为做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并做好结项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以来获得立项且达到结项要求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均可申请结项。其中,2021年度立项的以系列论文结项的课题,2025年度立项的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必须申请结项。
二、结项要求
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25〕50号)执行。课题经费使用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4〕13号)执行。
三、结项材料
(一)著作。装印规范、工整的书稿及《成果简介》一式3份。
(二)系列论文。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各1份,成果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及《成果简介》各一式3份。其中,论文成果复印件须每页加盖产学研合作处公章。
(三)研究报告。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须提交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2000—3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各1份,研究成果编报《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或者被相关省领导批示、厅(局)级单位采用的证明复印件(一式3份)。提交装印规范、工整的成果文本及《成果简介》各一式5份。研究报告须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
(四)结项审批表。课题负责人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审批表》一式3份。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课题须经计划财务处审核经费决算情况,签署意见加盖财务处公章。
四、材料报送
请课题负责人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下午3:00前将纸质结项材料报送至产学研合作处(行政楼117室),并同时将《结项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产学研合作处邮箱:hnjmkyc@hceb.edu.cn。因省教育厅已就本次结项工作截止时间做出要求,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此次将不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督促符合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项工作。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对照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产学研合作处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98-65730887
附件:
1.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审批表
2. 第十三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结项清理范围课题一览表
产学研合作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