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教语信司函厅〔2024〕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申报领域和申报条件要求,自愿组织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创新团队”人员需提交附件2《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团队)》申请书6份和附件证明材料,2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主要指前期研究成果、实践成果、所获荣誉等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书、结项证书,科研奖励证书,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首页,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和内容概要,咨政报告内容概要及采纳证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封面、前言,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体现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等。不得提交涉密材料。
2.申报“个人项目”人员需提交附件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6份和附件证明材料2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主要指前期研究成果、实践成果、所获荣誉等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书、结项证书,科研奖励证书,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首页,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和内容概要,咨政报告内容概要及采纳证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封面、前言,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体现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等。不得提交涉密材料。
以上材料一并交到行政楼117产学研合作处,同时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纵向项目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登记。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5660287,电子邮箱:hnjmkyc@hceb.edu.cn。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2.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教语信司函厅〔2024〕29号)
3. 相关附件
产学研合作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