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3〕108号)文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三)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任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财务决算表》和项目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2.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四、提交说明
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并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网上申报,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结项材料(一式二份)交到产学研合作处117室,同时电子版发到hnjmkyc@hceb.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65660287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结题材料封面
4.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产学研合作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