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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2024-02-23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进行申报。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相关专业的二级学院需申报两项及以上项目;近三年内进校且未获得省部级或以上项目的自然科学类博士,须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6.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7.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报材料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网上填报,申请人如果在信息系统中没有用户名和密码,请将姓名、职称、常用邮箱、证件号报告至产学研合作处申请开户。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三、申请评审流程
  (一)即日起至3月4日,申请人按要求撰写申报书;
  (二)3月5日中午12:00前,请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初稿(A4双面打印)一式6份交到产学研合作处117室,同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姓名命名)到hnjmkyc@hceb.edu.cn;
  (三)3月6日-3月8日,产学研合作处形式审查、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辅导、申请人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和完善申报材料;
  (四)3月11日,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申请人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系统提交,申请书不再退回;
  (五)3月13日,申请书系统提交完毕;产学研合作处逐项确认已审核提交的申报书,并提交基金委;申请人将申请报告及申请清单、申请人承诺书送交到产学研合作处。提交的申请清单与系统提交的申请书数量、类型等请保持一致。
   四、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62317474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四)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五)产学研合作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898-65660287。
 
  附件: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506.htm)
 

                                                            产学研合作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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