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1-07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坚持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要求。在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中,海南省教育厅将加强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特色立项,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特色办学。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为了做好我院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含教改项目)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六)申请人只能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和思政专项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申报数额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01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120项,其中重点项目25项,一般项目95项。我院将推选6项参加此次评审。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2)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高职高专院校以教学研究为主,要突出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学徒制等方面的研究。
(三)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研究要关注当前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
五、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网络申报须在2015年3月6日前完成。
(二)除网上申报外,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三)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于2015年3月6日前报送科研处117室。
六、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形式审查,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作用,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不按规定填写的,不予受理。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4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5年1月;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5730887 13518842633
电子邮箱:hnjmkyc@126.com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11-2016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琼ICP备10200870号-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5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