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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2-31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社科〔2014〕9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务必遵守上述《公告》的指导思想、选题要求、申报条件、申报方法、资助经费和注意事项等要求,遵循《课题指南》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结合自身研究的特点和优势选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的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资助经费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书》、《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二)请于2015年3月6日前将最终版的《申请书》和《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7份交到科研处1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5730887 13518842633
电子邮箱:hnjmkyc@126.com
 
附件:1.》
2.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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