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强化教学基础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5〕1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六)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申报数额
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016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12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100项。我院将推选6项参加此次评审。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总数的60%;
(三)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四)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五、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请申报人10月19日前将《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交到科研处1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学校将组织召开学术委员进行评审推荐;
(二)经学术委员会推荐的项目,按照学术委员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10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
(三)项目申报人于2015年11月2日前将最终版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交到科研处117室。
六、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形式审查,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不按规定填写的,不予受理;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6年1月;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65730887
电子邮箱: hnjmkyc@126.com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