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称申报教师:
为顺利做好我院2015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5〕39号)的文件精神和学院的要求,科研处将对今年申报职称的教师的科研成果实行上网检索验证、公示和确认。请各申报职称的教师通过具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同时认真填写科研成果审核表格一式三份(附件),并于9月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行政楼117室),同时发送科研成果审核表电子版到hnjmkyc@126.com(文件名为:科研成果审核表+姓名+联系电话)。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成果所属时间:自任现职称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二、中文期刊论文需提供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龙源期刊网的检索页、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三、SCI、EI、ISTP、ISSHP等论文必须要有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四、著作、教材需提交“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检索页及原件,并提供个人撰写字数证明原件、作品原件及封面、版权页的复印件。
五、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立项证明、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获奖科研成果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报人签名的科研成果审核表及需盖章的科研业绩材料。
八、申报人提交的科研成果审核表(电子版)中的成果必须严格与检索页的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因时间紧迫,请申报人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供详实的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全不详者,恕不受理。科研处将进行汇总、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盖章确认。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