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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
2017-11-14 00:00:00
点击:
属于:
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为繁荣学校科研活动,全面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支持优秀科研人才的成长,推进具有特色的新型智库建设,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教师积极参与该项目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为我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现已主持在研各级各类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三)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二、资助金额
最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后获得立项的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和海南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学术研究、思政教育、校园文化、教学管理、学工管理、招生就业等专项范围展开申报。
请大家参考《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选题参考建议》(附件1)、《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3)以及《2017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导思想和选题导向》(附件4),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学校发展以及地方产业经济建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申报,题目自拟。
(二)研究课题选题应有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四、结题要求
(一)项目研究成果,均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字样(含题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研究成果应达到一定数量、质量,具体如下:
1.以教材、著作结题的项目,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作品。
2.以论文结题的项目,要求至少发表2篇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论文;
3.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报告字数须不低于2万字,并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同时公开发表1篇省级以上(含省级)论文。单纯以研究报告为成果形式的科研项目,必须提供厅级以上单位、部门采纳或鉴定的实际效果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或公开发表证明。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题论证活页》(分别见附件5、附件6),,申报单位(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和汇总表(一份)统一报送至行政楼1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二)项目初审:科研处对推荐到学校的各类项目,进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三)学术委员会审批: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名单。
(四)结果公示: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六、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题论证活页》,各部门受理项目申请后,先进行初步审查,对选题价值以及可行性、创新性、研究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管科研的工作人员在科研系统中完成本部门所有项目上报工作,申报网址:http://sso.hceb.edu.cn/zfca/login(校内登录,试用期),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报送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730887
电子邮箱:
hnjmkyc@126.com
附件:相关附件
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17年11月14日
上一: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
关于转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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