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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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09-2014年度到期未结题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2018-04-16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进一步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学院决定对院级科研项目进行一次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
    本次清理的项目为2009-2014年立项至今未结项的院级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结题材料(一式三份)至科研处1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hnjmkyc@126.com。
    (二)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结题及申请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受撤项处理的项目,学院收回课题经费,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三、结项要求
    (一)研究成果要求
1.以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1篇形式结题的,报告字数须不低于3万字,须由两名以上非本院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各一份,并附专家资历证明相关材料。
2.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题的,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两篇省级期刊论文;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作者为本学院教职工;并注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字样。
3.以著作、教材形式结题的,须严格符合课题研究主题;著作、教材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成员;且标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出版”字样。

    (二)结题材料制作要求
申报者提交结题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胶装装订成册。
1.封面(见附件2)
2.结题材料目录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4.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
5.原项目申请评审书
6.经费使用情况(经费卡)
7.研究成果

    以论文形式结题的,提交检索页及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以研究报告结题的,提交研究报告正文、专家鉴定意见书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资历证明材料;以著作、教材形式结题的,提交出版作品一式三份及著作、教材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
    联系人:田老师  65730887
 
附件:1.2009-2014年立项至今未结项的院级科研项目汇总表 
  2.结题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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