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与奖励办法(暂行)》2013年发布执行,修订版经广泛调研,参考省内外高职及本科院校规定,院内征求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院内公示。
公示期限:2019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或纪检监察处反映。
科研处: 65730887 E-mail:hnjmkyc@126.com
纪检监察处:65911255 E-mail:hnjmjj@163.com
附件: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与奖励办法(修订)
科研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