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我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琼知运〔2020〕14号),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将《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专家入库基本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4.无专业学术水平受到质疑、学术理论研究或执业诚信受到投诉、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1.法律类专家
熟悉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等工作累计3年以上。
2.技术类专家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在电学、机械、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程等技术领域开展教学、研究、专利审查等工作;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在上述技术领域工作累计6年以上
。
3.财经类专家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或水平证书,从事财务工作累计6年以上
二、申请入库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入库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0月9日(周五)10:00前,将申请书连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一并报送至行政楼118室产学研合作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产学研合作邮箱hnjmkyc@hceb.edu.cn。
联系人:田飞 65730887
附件: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产学研合作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