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教育部正式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组织近五年(2016年-2020年)有重要教育科研成果的老师申报,严格按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1.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12日(周一)。
2.电子材料:(1)word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3),文件名请按以下格式修改:海南-学科门类+成果类型+姓名+成果名称;(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报表》(见附件4),文件名请按以下格式修改:单位名称+姓名。
3.纸质材料:(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盖章签名,全部夹在成果原件中;(2)参评成果原件2份(专著、期刊或咨询报告原件,期刊请在目录中用红色划线标注自己的论文,附成果被采纳、被引用、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
4.电子材料发至hnjmkyc@hceb.edu.com,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一楼118室。
二、推荐要求
按通知要求,本次成果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个,将在本校申报成果中择优推荐。论文和专著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的原则上优先推荐,决策报告类成果必须要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采纳证明。
三、推荐流程
1.申报人提交材料;
2.产学研合作处初审、组织专家评审;
3.全院公示;
4.向省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许老师、苏老师,65730887 。
附件: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