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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2022-01-05 00:00: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产学研合作处将对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公示和确认。请各申报教师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科研成果审核表
    请认真填写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于1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科研成果审核表电子版到hnjmkyc@hceb.edu.cn(文件名为:科研成果审核表+姓名+联系电话),科研成果审核表连同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到产学研合作处(行政楼117室)进行审核,审核当场退回原件,签字盖章复印件于2月24日(周四)前领取。产学研合作处将根据提交的纸质审核表在邮箱中下载电子审核表后进行汇总,两者提交缺一不可,汇总后于2月25日(周五)形成公示材料进行公示。
    二、佐证材料
    根据职称评审通知要求,科研业绩纸质证明材料请按科研成果审核表填报内容整理提交:
    1.科研课题(项目)
    (1)有签章的立项证明(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协议书、任务书或合同书等)复印件、(2)有签章的结项证明(结题报告、结题证书)复印件、(3)以上材料原件(科研系统中学校已审核通过可不用提供原件)。
    2.学术论文
    (1)封面、(2)版权页、(3)目录页、(4)论文全文、(5)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重庆维普数据库的检索页、(6)SCI、SSCI、A&HCI、EI、CPCI等学术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等机构提供的最新信息为认定依据,需提供权威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8)期刊原件(科研系统中学校已审核通过可不用提供原件)、(9)申报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必须到我校图书馆获取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除本人发表文献不超过30%),注意:其他地方获取的查重报告不予认可。
    3. 著作
    (1)封面、(2)版权页、(3)有编者姓名的序言部分、(4)目录页(含编者编写章节)复印件、(5)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IP检索页(网址:https://pdc.capub.cn/)、(6)个人编写字数证明、(7)著作原件、(8)申报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著作也需查重报告。
    4.获奖成果
    (1)获奖证书复印件、(2)获奖证书原件(科研系统中学校已审核通过可不用提供原件)。
    5.专利
   (1)专利证书复印件、(2)专利证书原件(科研系统中学校已审核通过可不用提供原件)。
    三、其他事项
    1.科研成果所属时间:自任现职称起至2021年6月30日。
    2.图书馆集中查重时间:2022年1月14日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敏夫,18071176156;地点:图书馆二楼201房;电子邮箱137862863@qq.com。
    3.申报人提交的科研成果审核表(电子版)中的成果必须严格与检索页的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因时间紧迫,请申报人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供详实的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全不详者,恕不受理。。
    4.补充说明:为了不影响所有职称申报材料装订上交,在送校务公开小组进行材料公示的同时,产学研合作处先予盖章确认。如公示期有异议的材料将被撤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老师,15501911505;苏老师,15289823420。


    附件:1.科研成果审核表(申报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专用)
         2.科研成果审核表(申报讲师及讲师以下职称教师专用)
产学研合作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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