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11月修订)》《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24年11月修订)》及相关工作部署,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6年5月统一开展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暨2025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结题对象
1.2021—2025年期间获省规划办立项的课题;
2.符合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
说明:2020年及以前获得省规划办立项的未结题课题已按规定撤销,不再受理结题申请。
(二)培育项目验收对象
2025年立项的按要求完成推广实践任务的海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二、材料要求
(一)课题结题材料
1.常规结题:填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附件1),文件名:立项类别+课题分类+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课题名称。
2.免于鉴定结题:填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2),文件名:免鉴定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课题名称。
3.电子版为Word文档(需提交盖章版扫描件上传),不超过4M;纸质版1本,A4双面印刷、左侧胶装,可提交复印件版本。
4.必备过程材料: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
5.有经费资助的重点课题须提交财务盖章的经费决算表,支出未达90%需附情况说明。
(二)培育项目验收材料
1.《海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鉴定申请材料》(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为Word文档且需提交盖章版扫描件,不超过3M);文件名:序号+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成果名称。
2.每所推广学校≥3次规范推广活动记录,严禁突击造假。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总体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对结题材料和验收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我办不接收个人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8日17:00,逾期不受理。所有提交的纸质版不予退还,纸质版材料可提交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底,电子版材料统一为原件扫描件。
(二)课题结题材料
1.结题的电子版材料由申报负责人于4月24日至4月30日登陆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数字服务平台(https://hnjyghkt.idt.3ren.cn)提交。
2.纸质版材料每项结题课题交1册,如有以出版书籍为结题条件的,提交1本。同时,各市县(单位)提交盖章版的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三)培育项目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线上填报:4月25日至4月30日登陆https://qr24.cn/BOyQtY,填写《海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申请信息表》,没有线上填报不能进入验收环节。
2.电子版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提交,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数量+提交日期”(如海口市+共20项+4月30日)发送至邮箱:hnkt08@163.com。
3.纸质版材料每项验收成果提交2本《海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材料》。
4.各单位需同时报送《202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
(四)报送地址
课题结题及培育项目验收的纸质版材料送至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2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601办公室,也可邮寄。
四、鉴定与验收程序
(一)专家评审
5月中下旬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课题鉴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验收合格项目颁发成果推广证书;不合格项目取消培育资格,不予发证。
(二)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通过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官网“省规划办”栏目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组织材料报送,确保结题与验收工作有序完成。严禁学术造假、成果重复申报使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被撤销课题且获经费资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追缴经费并退回国库。(账户:海南省财政厅,账号:370000000002271001,开户行:国家金库海南省分库,备注:收入科目110090199),回执单发至hnkt08@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36652759。
六、学校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4月27日11:00前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数字服务平台提交时间:4月24日至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