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要 求 |
部 门 |
责任人 |
11月1日至14日 |
1.教师完成网上科研工作量信息登记并上传佐证材料。
2.上交必要的佐证材料原件。 |
各部门 |
各在岗教职工 |
11月14日至18日(另见各部门审核安排) |
1. 各部门、单位汇总材料并进行科研详情表、佐证材料原件及教师线上科研工作信息初审。
2.二级学院根据教师所提交的科研工作材料结合本部门2022年度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填写附件5《二级学院科研工作工作量统计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
各部门/产学研合作处 |
各部门科研审核人/各部门负责人 |
11月19日至30日 |
产学研合作处受理并审核科研详情表、佐证材料原件和平台系统填报信息,合格在平台上予以审核通过。 |
产学研合作处 |
产学研合作处审核人/产学研合作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