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度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申报2025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海社通〔2025〕1号)进行转发,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有社会影响、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2项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近三年内被撤项的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请人不得以已立(结)项市级(含)以上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已承担往年度海口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海口市社科规划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最多参与2项。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简称《申请书》)1份。《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简称《论证活页》)5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登录“海口社科网”(www.hksskl.org)进行查询、下载。《申请书》《论证活页》均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需同时提交才予以受理。
2.课题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如: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3.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5.请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材料,材料排序需与附件4: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盖章)一致。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1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产学研合作处邮箱hnjmkyc@hceb.edu.cn。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898-65660287
附件:1.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5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相关附件
产学研合作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