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4〕81号)文件要求,现在本校开展2023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程序
中期检查由本校科研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中期检查将作为教改、科研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二)检查范围内每个未结题项目均要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1),由本校科研部门审核、存档。
(三)请各部门严格把关,并于2024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产学研合作处,汇总表需盖部门章。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5660287,电子邮箱:hnjmkyc@hceb.edu.cn。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产学研合作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