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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
2023-10-09 00:00:00
点击:
属于:
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于正式文件还未下发,为避免报送申报和评审材料时间过于仓促,现决定参照去年文件精神在我院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组织教师提前开展申报工作,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将第一时间进行转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其中:学位与研究生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单列)、科学研究。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重点项目的结题成果要求需高于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
(二)严格按照《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并认真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4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活页》附件3、5。
(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倾斜。
(四)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各高校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着眼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等改革研究,要有一定的推广性;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和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四、资助经费
立项经费为一般项目1.5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
五、申请书完成时间
申报人于202
3
年
10
月
底
前完成申请书和活页的撰写,其他相关文件及附件材料以正式发文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 65660287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2〕122号)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5.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活页
6.课题申报汇总表
产学院合作处
2023年10月9日
上一:
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下一:
关于申报2024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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