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现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10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转发,认真组织有意向的老师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属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7 年第 1 号)明确的范围。
2.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 30 人,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200 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建设单位具有省内独立法人资格,无失信记录,鼓励海南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3.工程研究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二、申报程序
有意向申报的个人或单位请填写“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详见附件)纸质件 3 份,于5月20日前报送至产学研合作处1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以姓名+中心名称)到邮箱hnjmkyc@hceb.edu.cn。
联 系 人:陈老师 苏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730887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产学研合作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