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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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日期:2022-04-06 10:40:06  点击:836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积极转发,认真组织有意向的老师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
    1.自然科学奖;
    2.技术发明奖;
    3.科学技术进步奖;
    4.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交材料
   (一)纸质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汇总表2份;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汇总表2份;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6,选填)。材料提交至产学研合作处行政楼117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一式一份发送到电子邮箱hnjmkyc@hceb.edu.cn。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老师,苏老师;0898-65660287。

     附件
1.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 回避专家申请表
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8.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产学研合作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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